首页 > 巡视巡察 正文

巡视巡察

中共彭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八轮巡察公告

稿件来源:彭阳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7 15:51:24

  按照彭阳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成立4个巡察组,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9月14日对古城镇党委、县公安局党委、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县审批局党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常规巡察,同时延伸巡察古城镇所辖村级党组织及5个被巡察单位下属的基层党组织。对古城镇温沟村、田壕村、古城村、任河村、刘沟门村、店洼村、郑庄村、挂马沟村、丁岗堡村、川口村1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马德仁

  副组长:杨静奎、虎军勤

  巡察对象:古城镇党委及下属村级党组织

  联系电话:19814220056、19814221226(直巡村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pyxxcz01@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张万科

  副组长:黄金春、刘治刚

  巡察对象:彭阳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联系电话:19814220600

  电子信箱:pyxxcz02@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张  斌

  副组长:杨剑锋

  巡察对象:彭阳县公安局党委及下属基层党组织

  联系电话:19814221901

  电子信箱:pyxxcz03@163.com

  第四巡察组

  组 长:台平虎

  副组长:刘自强、王雄

  巡察对象:彭阳县审批局党组、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

  联系电话:19814221628

  电子信箱:pyxxcz04@163.com

  巡察期间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9月1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彭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寄至彭阳县委巡察办315室转交第一(或二、三、四)巡察组,需注明转交的具体巡察组,收信地址:彭阳县白阳镇悦龙新区行政中心3楼315室,邮编:756500。

01.png

彭阳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古城镇党委信访平台

02.png

彭阳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古城镇10个村级党组织信访平台

03.png

彭阳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科学技术局党组信访平台

04.png

彭阳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信访平台

06.png

彭阳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公安局党委信访平台

96.png

彭阳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审批局党组信访平台

10.png

彭阳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信访平台

  中共彭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